【公告】115年「追光運動績優學生獎助學金」(115年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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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蓓蒂學姐為鼓勵並支持優秀運動人才,使其向學無礙、可全心投入體育訓練,特設「追光運動績優學生獎助學金」,相關申請資訊與規定如下:

一、獎勵對象:

凡本院學生(含新生與復學學生)在學期間,參加國內外重要運動競賽成績優異、熱心服務,且家境弱勢者。

 二、獎勵名額及金額:

(1) 每學年獎助至多20名學生,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分10個月核發。 (自每年10月至隔年7月,逐月核發,每月5,000元,共計10個月)。

(2) 每年得依實際申請學生人數,調整名額與金額。

三、申請資格與條件:

(一)於申請日截止前曾代表國家或本校參加下列比賽有獲獎事實,或入選為國家代表隊者:

  1. 曾入選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運動會及世界大學運動會國家代表隊者。
  2. 一年內曾參加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必辦及選辦運動種類)獲前六名者。
  3. 一年內曾參加教育部核定辦理之大專校院運動聯賽最優級組,參賽隊伍七隊(含)以下獲前二名,參賽隊伍八至十一隊獲前四名,及參賽隊伍十二隊(含)以上獲前六名者。
  4. 一年內具有上述相當等級之其他比賽成績者。

(二)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優先獎勵為原則。

(三)積極參與學校或學院活動與服務者(如全校運動會、水上運動會、體育表演會等。)

(四)團隊項目以秩序冊登錄人數至多三分之一為原則。

(五) 申請截止日前一年內,如累積比賽獎金逾100萬元者,請勿申請。

四、申請時間與程序:

(1)  每學年辦理1次,於每年9公告於本院網頁。

(2)  申請人應依學院公布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並檢附申請表(含推薦人意見)1份,及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競賽得獎證明、或其他有利證明文件),交至運休學院承辦人 胡小姐。


承辦人:運休學院 胡家馨

連絡電話:7749-3336

Email:serenah11111111111@ntnu.edu.tw


相關資料:

一、運動與休閒學院「追光運動績優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二、運動與休閒學院「追光運動績優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