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學期的開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與研究倫理中心攜手舉辦一系列「教師增能研習會」,聚焦「研究倫理」與「校園霸凌防治」兩大核心議題,透過專題講座與案例分析,協助教師深化專業知能,強化教育現場的倫理意識與安全機制,為學術與教學環境注入新的思維與能量。(延伸閱讀》臺師大舉辦研究參與者保護講座 吳正己校長強調研究倫理與制度精進)
教師增能,從倫理出發
本次研習活動於開學期間密集展開,邀請多位來自學術界與法律界的專家學者,分別就研究倫理審查制度、校園互動倫理、體育專業人員的法律責任,以及受試者保護等面向進行深入探討。活動吸引了全校眾多教師、教練與行政人員參與,現場互動熱烈,展現出師大對教育品質與學術誠信的高度重視。
第一場:研究倫理的省思與實踐
首場講座由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曾育裕主任主講,題為「師大女足研究案之省思」。曾主任以近期引發關注的女足研究事件為例,深入剖析研究設計與執行過程中可能忽略的倫理問題,包括受試者保護、同意書的透明度、權力關係的不對等等。
他強調,研究倫理審查(IRB)制度不僅是行政程序,更是保障參與者權益、維護學術信譽的根本。
「研究者必須時刻自問:我們的研究是否真正尊重了每一位參與者?是否在追求知識的同時,也守住了人本的底線?」曾主任語重心長地說。
第二場:校園霸凌防治的法規與實務
接續的第二場講座由法鼓文理學院涂善勇學務長主講,題為「從法規到實踐-建構安全信任的體育教育環境」。涂學務長以多起真實案例為基礎,說明教師在日常互動中可能忽略的言行細節如何影響學生權益。他指出,教育場域中的不當言語、權力濫用,皆可能構成霸凌行為。
「教師不只是知識的傳遞者,更是價值的引導者。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都可能成為學生心中的印記。」涂學務長提醒,教師應強化自我覺察,並以法規與倫理為依據,建立尊重與信任的教學氛圍。
第三場:體育專業倫理與法律責任
第三場講座邀請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黃旭田律師擔任講者,主題為「運動教練等體育專業人員專業倫理概說」。黃律師以深入淺出的方式,結合實務案例,為與會師長與教練說明學術倫理、研究倫理、教學與輔導倫理及性別倫理等面向所涉及的法律責任。
他指出,體育專業人員在教學與訓練過程中,常面臨複雜的倫理抉擇,若未妥善處理,可能引發法律爭議。「倫理不只是道德的選擇,更是法律的界線。每位教練與教師都應具備基本的法律素養,以保障自己與學生的權益。」
黃律師也提供多項實務建議,協助教師規劃符合時代潮流的教學與領導模式,並強調持續學習與反思的重要性。
第四場:受試者保護的倡議與實踐
壓軸場次由三軍總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行政執行秘書、同時也是台灣臨床研究倫理審查學會秘書長的李佳芝主講,題為「研究參與者保護宣導講座:研究我最大,參加有保障!」。
李秘書以生動的親身經驗與真實案例,深入說明研究參與者保護制度的運作及其重要性。她強調,研究人員在設計與執行研究時,應將參與者的安全與尊嚴放在首位,並提供充分的時間,讓受試者自主決定是否參與研究。同時提醒與會師生,參加研究並非工讀,而是需理解其中風險並審慎自我評估的重要決定。
她也指出,無論師生或社會大眾,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研究的參與者。因此,研究參與者保護的理念必須向下扎根,成為普遍共識。保護受試者不僅是計畫主持人的責任,更是整個研究團隊每一位成員都必須共同承擔的責任。
院長展望:制度與文化的雙重轉型
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相子元表示,隨著國內外學術界對研究倫理與校園安全的重視日益提升,臺師大亦需在教育現場落實相關規範。「本次研習不只是知識的傳遞,更是價值的重塑。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活動,讓教師在教學與研究中更具敏感度與責任感。」
他進一步指出,學院將推動多項改善與創新措施,包括強化師生溝通機制、提升教學品質、擴展跨領域合作機會,並持續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與學習支持。「這不僅是制度上的調整,更是文化上的轉變。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每位學生都能安心成長、自由探索的家園。」
結語:從反思走向創新
新學期,是重整旗鼓的時刻。臺師大運休學院與研究倫理中心透過本次研習活動,展現出對教育品質與學術誠信的堅持與承諾。每一次挫折,都是成長的契機;每一次反思,都是進步的起點。在未來的日子裡,這個學院將不只是知識的殿堂,更是價值實踐的場域,為臺灣高等教育注入更多創新與希望。(資料來源:運動與休閒學院 / 編輯:張適 / 核稿:胡世澤)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曾育裕主任。

法鼓文理學院涂善勇學務長。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黃旭田律師。

頒發感謝狀。

頒發感謝狀。

三軍總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行政執行秘書、台灣臨床研究倫理審查學會李佳芝秘書長。

透過專題講座與案例分析,協助教師深化專業知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