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校級112/11/27、院級113/03/0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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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及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補助作業準則」辦理。
  2. 113年赴外獎學金說明會相關資訊請參考連結:(辦理說明會時間:112.11.1 中午12:00,會後提供簡報內容)。
  3. 有關申請時程、資格、系統網址、上傳文件內容及注意事項如下:
  • 「第一階段」校內個人申請時程如下:
    1. 開放時間:1121030日(週一)
    2. 截止日期:
      1. 申請校級交換/雙聯赴外者:請於1121127日(週一)下午5點整完成申請作業。
      2. 申請//所級交換/雙聯赴外者:請於11334日(週一)下午5點整完成申請作業。
  • 「第一階段」為線上系統申請:
    1. ​​申請資格:預計將於113.6.1-114.10.31赴外,(已確認將取得境外學校入學許可)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 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3.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具備以下補助資格: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3.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4.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5. 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
    2. 申請系統網址如下:(請注意:如使用錯誤系統申請將導致無法收件)
      1. ​​申請校級赴外交換者:請至赴外交換申請系統申請(網址: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E
      2. 申請院//所級赴外交換者:請先洽詢院//所赴外交換承辦人後再行至赴外交換申請系統申請(網址: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E
      3. 具備校級雙聯及院//所級雙聯赴外資格者:請至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申請(網址: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S
    3. 需上傳系統之文件(務請於系統上傳完整內容):
      1. 【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共同基本文件(必填)
        1. 已簽章申請表
        2.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掃描檔(正反面)
        3. 學業及相關學術表現(其中成績單、歷年名次證明(學士班始需提供)
        4. 大學()以上優良事蹟或活動證明(例如數位CV)
        5. 語言能力證明(佔甄審成績30%
        6. 自傳及讀書計畫
      2. 【學海惜珠】所需文件(必填)(無此資格證明者請勿申請學海惜珠獎學金)
        • ​​區公所開立之社會福利資格證明文件(含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3. 【學海飛颺】/【學海惜珠】之其他文件(非必填,如無請上傳空白檔案至系統即可)
        • ​​原住民或新住民子女之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
        • 保證人同意書(公費生)
    4. 繳件注意事項:
      1. 依照教育部本要點規定:申請113年度本計畫補助者,赴外時間至遲不得晚於1141031日,屆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2. 依教育部本要點規定:申請本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3. 不可同時申請同為政府機構之補助款。
      4. 送出線上申請後,將無法修改資料,請務必於送出申請前核對所填內容。
  • 「第二階段」複審:
    1. ​​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複審結果預定於1137月底至1138月初公布,請申請者登入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查詢結果並辦理線上報到,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者將視同放棄本補助。
    2. 經本校核准赴外研修,並獲本項獎補助之學生,赴外期間應在學並繳交學雜費等相關費用,詳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或研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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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傅中慧小姐(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

聯絡方式:TEL: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

  • oiagrants@ntnu.edu.tw(赴外獎學金專用)
  • josyane941121@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