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雙語專任助理
聘期:
可立即上班,至111年7月31日止。依績效與業務需求決定是否續聘。
(試用期間若無法符合本室工作需求,本室有權立即終止契約。)
薪資:
依本校「專任助理人員」標準敘薪(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32,466元,以碩士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37,132元)。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大學以上畢業。
二、英語能力CEFR B2級以上(或同等)能力,請檢附英語能力證明。有中英語學術寫作/口說經驗者佳。
三、具電腦文書資訊處理能力。
四、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備體育專業或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五、具團隊合作精神及執行力,不推諉且能迅速完成長官交辦任務者。
補充說明: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刑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名額:
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3名,有效期間3個月)。
工作內容:
一、執行法規相關雙語化文件。
二、執行活動文宣、網頁、問卷調查等雙語化作業。
三、規劃及執行提升英文能力教育訓練等相關活動。
四、執行主管臨時交辦之相關任務。
工作地點:
體育室辦公室(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應徵方式:
一、檢具中英文履歷表(含自傳)及英文能力證明,履歷須含正面照片及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說明,中英文履歷表限六頁(證照文件另計頁數),限用WORD或PDF檔傳遞,檔案上限10MB,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d835011@ntnu.edu.tw信箱。
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雙語專任助理-您的姓名」(例:應徵雙語專任助理-張小明),所寄檔案若太大請自行壓縮。
二、如具身心障礙身分請註明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三、履歷表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資料不齊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初審未合格者則不另行通知,所繳交資料恕不退回。
四、未免漏信,另請至本校人事室徵才網站登入應徵資料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
(首次使用請先註冊,填入資料後,須再重新點送應徵本室職缺)。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29日(星期二)17時止。
備註:
一、聯絡人:張先生;02-7749-3182。
二、電子郵件:ed835011@ntnu.edu.tw
三、英語能力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