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香港校友會僑生獎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110/4/9下午17點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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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本校國際事務處

一、獎學金種類及開放申請名額 (擇一申請):
1.香港校友會獎助學金–4名
2.黃志恆獎助學金–3名

二、獲獎金額及領獎規定:
每名得獎生可獲獎助金新台幣20,000元整,並須承諾畢業回港後,加入校友會擔任幹事工作不少於兩年。

三、若相同成績、操行核定優先次序:
1.香港校友會獎助學金:
(1)體育系兩個名額 (2)接受香港特區政府公援者(須檢附證明)。
2.黃志恆獎助學金:接受香港特區政府公援者(須檢附證明)。

四、申請對象及資格:
1.就讀本校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之香港僑生。
2.108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一年級生視109學年度上學期成績)達75分或以上。
3.108學年度操行成績皆達(一年級生視109學年度上學期成績)乙等以上。
4.香港高中畢業(含中七畢業)。
5.香港永久居民(需檢附身分證影本)。

五、應繳證件:
1.申請表。
2.108全學年度學業成績單正本乙份。
(一年級生須繳交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乙份)。
3.108全學年度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
(一年級生須繳交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
4.香港中學文憑試成績單影本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證明影本乙份。
5.香港通訊地址、電郵地址及香港聯絡電話等資料。
6.香港身份證影本乙份。
7.居留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須於有效期限內)。
8.在學證明正本乙份。
9.存摺封面影本乙份(須為本人帳戶)。

六、申請期限:

請於110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將資料繳交至國際處,資料不完整或逾時繳交恕不受理。

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春假期間(4/1-4/6)不開放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