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體育室約用人員遴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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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室約用人員遴選公告

職稱:跆拳道專任運動教練

(本案依教育部體育署110年度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卓越運動代表隊增聘運動教練實施計劃辦理)

聘期:110年12月31日止。

薪資:依教育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薪資表」支給,薪資為43,820元。

資格條件:需符合下列三項。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體育運動相關科系碩士學歷。

二、具有跆拳道中級專任運動教練證。

三、曾獲選(或指導選手)國家代表隊,或榮獲(或指導選手)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冠軍。

補充說明: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刑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名額: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3名,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工作內容:

一、跆拳道代表隊組訓。

二、辦理運動推廣及行政事務。

應徵者應檢齊下列資料:

一、個人學、經歷表。

二、學、經歷,證照及獲獎證明等影本。

應徵方式:

一、至本校人事室徵才網站登入應徵資料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首次使用請先註冊,填入資料後,須再重新點送應徵本室職缺)。

二、另再以紙本寄送,郵寄至「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室 張仲皓先生收」,封面請註明「應徵體育室跆拳道專任運動教練」。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2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

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先行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不合者恕不退件。

三、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