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開放申請(校級110/06/07、院級110/11/16截止)

  • Post author:

原文網址:本校國際事務處

 

說明:(申請赴外交換時請同時勾選赴外獎學金)(赴外獎學金系統僅供雙聯及訪問生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及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補助作業準則」辦理。

二、111年赴外獎學金說明會相關資訊請參考連結:(請看完說明會相關資訊後再至系統提出申請)。

、有關本赴外獎補助核發金額:視當期預算審核調整補助生活費(申請同學無需填寫系統中的經費需求欄位)
四、有關申請時程、資格、系統網址、上傳文件內容及注意事項如下:

 

  1. 「第一階段」校內個人申請時程如下:

    1. )開放時間:111年5月11日(週三)
    2. )截止日期:
      • ​​​申請校級交換/校級雙聯/訪問赴外者請於111年6月7日(週二)下午5點整完成申請作業。
      • 申請院/系/所級交換/雙聯赴外者:請於111年11月16日(週三)下午5點整完成申請作業
  2. 「第一階段」線上系統申請:

    1. 申請資格:於111年第2學期出國(已確認將取得境外學校入學許可)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含中華民國認定之僑生身份者)。
      • 同時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一般生(不包括在職專班生)。
    2. 申請系統網址如下:
    3. 需上傳系統之文件內容如下(所有文件都是必繳),務請於系統上傳完整內容:
      • ​已簽章之申請表
      •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掃描檔(正反面)
      • 本校學生證正本(掃描檔)(正面)
      • 語言能力證明(依申請就讀學校標準,並檢附相關說明文件,校級交換生得免附說明文件)
      • 所屬學院公告之其他申請文件(請參考附件內容)
    4. ​​​​申請注意事項:
      1. 因教育部學海計畫各年度經費有限,因此建議申請教育部學海計畫的同學,可同時申請本獎補助,但未來僅會獲核其中之一
      2. 【各學院公告審查文件】如附檔,請將所有文件彙整成1個PDF檔案後上傳至系統。
      3. 不論何種赴外管道,均必須上傳【各學院公告審查文件】,俾便提供所屬學院進行審查。
      4. 系統中送出線上申請後,將無法修改資料,請務必核對所填內容。
      5. 關於校級赴外交換申請者:本赴外獎補助補件時間為赴外交換放榜之後,屆時本處將會通知各位,務請收到通知後再行上傳缺漏文件至系統。
  3. 「第二階段」各學院審查及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複審:

    1. ​)結果預定於1117月公告補助名單,請獲核本項獎補助學生留意公告並登入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辦理線上報到,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者將視同放棄本補助。
    2. )經本校核准赴外研修並獲本項獎補助之學生,赴外期間應在學並繳交學雜費等相關費用,詳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或研教單位。

 

承辦人:傅中慧

  • 電話:02-7749-1267
  • Email:oiagrant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