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徵求推薦第十一任院長候選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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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徵求推薦第十一任院長候選人公告

一、本院現(第十)任院長於111年7月31日屆滿,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遴選準則」公開徵求推薦第十一任院長候選人。

二、本院院長候選人應具下列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籍。

(二)年齡未滿六十二歲(計算至111年7月31日止)者。

(三)教育部審查合格之教授或相當教授資格者。

(四)卓著的學術成就與聲望。

(五)崇高的教育理念及卓越的行政能力。

三、本院院長候選人由下列方式之一推薦之:

(一)由校內具備講師資格以上教師十人連署推薦。

(二)遴選委員會委員三人以上連署推薦。

若推薦之院長候選人非本校現任教授者,須能納入本校員額編制內始得推薦。

四、本院院長候選人依前述準則第四、五條之規定,應繳送下列資料: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候選人推薦連署資料表。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候選人資料表。

 (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候選人切結書。

 (四)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願任同意書。

五、上述資料可至本院網頁『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csr.ntnu.edu.tw/index.php/category/uncategorized/3/,或至運動與休閒學院辦公室索取。請於111516(星期一)下午5時前,面送或雙掛號郵寄寄達:臺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第十一任院長遴選委員會收」。聯絡人:黃美鈴秘書,電話:(02)7749-3188,傳真:(02)3365-2738,E-mail:e51003@ntnu.edu.tw。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第十一任院長遴選委員會 啟
中華民國111年4月14日

本校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遴選準則

本校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遴選作業要點

本校運休學院徵求推薦第十一任院長候選人公告

本校運休學院第十一任院長候選人推薦連署資料表

本校運休學院第十一任院長候選人資料表

本校運休學院院長候選人切結書

本校運休學院院長願任同意書

本校運休學院第十一任院長徵求推薦候選人公告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