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日本臺灣交流協會獎學金即日起開始申請 (109/6/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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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獎學金依日本交流協會網頁公告辦理,薦送準則則依本校「薦送學生申請校外單位短期赴外研修獎助學金準則」辦理。

二、依旨揭獎學金規定,一份學生交換協議書可推薦5名學生參加甄選。本期適用預計於109年9月至110年1月期間內以交換學生身分赴日本研習者。

三、校內申請流程:

校級交換生:通過本校國際事務處所辦理「109年度第一學期(秋季班)校級交換生甄選」之學生,請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表件繳至國際事務處。

院系所級交換生:本校各院系所與日本大學院系所簽訂有學生交換協議書者,簽約單位可自訂標準於單位內進行公開初選,並於截止日前將薦送之申請表件連同日方大學業務承辦人聯絡資訊繳至國際事務處。

四、詳細資訊請參見國際事務處網站公告,路徑:國際事務處首頁》學生專區》赴外就讀與短期研習》赴外獎學金》赴亞洲》日本交流協會。

http://ap.itc.ntnu.edu.tw/istudent/oia2/news_common_content.jsp?sno=2020042901

相關簡章及表格亦可於「公益財團法人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網站或本公告附檔下載。

五、本校學生出國學籍規定請洽教務處。

六、截止日期:2020年6 月4 日(週四 )下午5時30分前將相關申請文件備齊(份數依簡章規定,以長尾夾固定,切勿以訂書針裝訂),繳交至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參加校內甄選。逾時不候,不接受補件,缺件或格式不符合者亦不通知補件。

七、本案複審結果預定於109年7月中旬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