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校內甄選(校內申請至110.02.26紙本收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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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與所需檔案可參照本校國際處網站:http://ap.itc.ntnu.edu.tw/istudent/oia2/news_common_content.jsp?sno1=2014091201&sno2=2014101401&sno=2021010504

說明:依據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補助作業準則」辦理。(110.02.26紙本收件截止)

「第一階段」初選申請方式:意者請完成以下兩部份申請作業(線上作業及紙本作業),包含

  1. 2/25中午12點前完成線上申請(請上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表並列印簽名),並
  2. 2/26下午530分前備齊紙本(申請表與指定之審查資料紙本檔案)繳至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

請注意:文件不全、逾時申請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煩請同學們特別注意申請規範並提早準備。

  • 繳件注意事項:
  1. 送出線上申請後,將無法修改資料,請務必核對所填內容。
  2. 請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本於查驗後發還)。
  3. 請檢附學生證正本及影本(正本於查驗後發還)。
  4. 若有照片無法正常顯示並列印者,請自行黏貼兩吋照片(證件照片)一張。
  5. 如申請者為原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附件,並同時備妥正本以備查驗。

「第二階段」:

  1. 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複審結果預定於1106月底至7月初公布,請申請者登入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查詢獲獎結果並辦理線上報到,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者將視同放棄本補助。
  2. 經本校核准赴外研修之獲獎補助學生,赴外期間應在學並繳交學雜費等相關費用,詳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或研教單位。

本案承辦人 學術合作組 傅中慧(電郵:oiagrants@ntnu.edu.tw, 電話:(02)7749-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