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 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經費補助 (109/12/9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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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學年度第2學期
大學校院學生申請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經費補助

1. 補助範圍:
(一) 本要點補助參加之國際競賽,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 ,以平均在十國以上為原則。非屬國際性競賽、與高等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之國際性競賽,不在補助範圍。
(二) 設計類補助之國際競賽種類以本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 要點所定者為限,學校申請不限案數,同一作品不得超過二人,並以一次為限。

2. 補助對象及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於大學校院在學期間 ,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之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予補助:
(一) 具學術、技藝優良表現:學生個人或團體最近二年內在國內外學術、技藝能競賽有優異名次或事蹟表現。
(二) 經國內賽選拔 :學生個人或團體參加全國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獲優異名次。
(三) 規劃於110年2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出國參加國際性競賽者。

3. 補助項目及額度:以補助學生個人或團體出國參加國際競賽之經濟艙機票費用、實際參賽或領獎日之膳宿費為限,並依國家地區以下列金額為限:
(一) 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一萬八千元。
(二) 美洲、大洋洲及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五萬元。
(三) 歐洲地區每人新臺幣六萬元。

4. 申請文件:

(一) 教育部補助計畫書及競賽相關佐證資料一式五份

(二) 本校經費補助申請表乙份

  • 教育部技藝能競賽要點及申請表
  • 教育部技藝能競賽要點及申請表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補助學生參與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活動經費申請表

請於109年12月9日(三)下午17時前將應繳資料紙本繳交至國際事務處洪小姐並另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Email:jane0815@ntnu.edu.tw,資料不全或逾時繳交恕不受理。
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